人文主義自由的缺失。整全檢視

 

作者:彭耀階   Pang, Yiu Kai (Hong Kong)   Dec., 2024.

歡迎轉貼,但請於適當位置附上作者彭耀階姓名,否則屬牴觸知識產權。

 

作者彭耀階在香港及中國所作之開創性工作

1993年 --  整全求真方法論及中國整全教育哲學開創人,中國學術界於201O年以其理論創立北京市整全教育科技研究院(Reference01以電腦進入後點擊「整全教育理念研究」)  (Reference02)

1999年,大澳生態、文化和經濟三重保育社區重整計劃意見書三位撰寫人之一(Reference03)
2000 - 01年:東亞衛視男主持及自然生態顧問。優質人生劇集。首套介紹香港自然生態連續電視劇集。(Reference04)   (Reference05)  (Reference06)
2013 - 14年:無線電視山系女行劇集自然生態顧問。香港首套由本港電視台製作,介紹香港自然生態和行山連續電視劇集。(Reference07)

2008年 --  零干擾農法開創人(Reference08)   (Reference09)

 

自由的最大敵人,是一知半解,濫用自由。

 

人類看待自身的自由當如法國存在主義思想家沙特視自由一般,千萬別以為獲得了自由,就即遷進了樂園。錯誤的自由決擇,後果往往出乎意料地可怖,在十九二十兩世紀輕率作出了決擇,為某些主義宣傳乃至賣命的,卻帶來了史上空前的極權或侵略者,故而人必須為其自由決擇的後果負上責任,而由此所要負上的責任,沙特認為,也是重得壓跨人的。

 

那麽何謂自由?普遍人的自由觀,本論稱之為俗世自由,那就是一人即時在其思維空間之內所一概思索到的,有需要時可以隨此思索到的作出取捨選擇,而且不同時間可以作出不同選擇的自由。當然一人於其時的選擇,往往在某些不自覺因素的牽動之下而為,所以為某些對自由了解得較為深入的人士所質疑,認為真正的自由並不存在,人都只是這樣或那樣的思行為囚徒。但這種反駁可以算作只是對自由意義域的不認同,之不過,若果人們對人的思行為決擇進行探本溯源,最後都要來到人的思行為導引機制這一層次上,那就全然不是何謂自由或自由與否的問題。所以,對自由的定義,採用普遍人所意識到的,基本上並無不妥,只需要加上個但書,該種選擇往往是在某些不自覺的因素牽動之下而作,而且對某一人在生活上的苦樂、滿足與否而言,普遍人所認識的自由層次才最真接。夠水準的自由主義者則認為,自由讓個人的動力和創造力得到最充分的發揮;只要他們的行為並不牴觸他人的自由,他們應當有權做任何事。這是一套純以人為價值根本的自由,本論稱之為人文主義自由,簡稱人文自由,皆因人文主義所揭櫫的,正好是這麽一套自由觀。

 

本論尚會補充一個先賢尚未提及的論點,就是以自由觀作為倫理、道德或行為守則的根本,可以免除訴諸信念陳述,或語焉不詳的問題。若以宗教作根本,除了那些原則規條等都是本論所界定為信念陳述(許見本論作者彭耀階著「整全求真及方法論」第三卷方法論六)者之外,則世上大宗教不下十種八種,當中不少地方都有不少出入,那就屬於不同信念間的分岐,若不轉至更高真確程度(或真確機率)的層次進行探討檢視,則是不可能憑信念層次的論述斷定誰是誰非的,除非他們的神/佛肯現身說法才又不同。兼且現代可以碰上非常多的情況,所有宗教都未曾觸及,例如正陷於極度痛苦之中的傷/病者,救治者和傷/病者不時可以出現相反的生命取捨傾向,在往昔不會出現大問題:救治者盡力搶救,一刻不會鬆懈;傷/病者因為過於痛苦,想盡快離世。但這矛盾為時一定不會太久,傷/病者便得嘗所願,否則的話,痛苦可以慢慢得到減輕。看來世上並沒有宗教就這情況告訴信眾,搶救者該怎辦,放棄還是繼續搶救?不同宗教的教徒都只是憑宗教常識,認定應要繼續盡力搶救,依據是生命無價。這在昔日並不構成大問題,因為只有兩個可能,而且很快會出現結果,那就是死亡還是脱險。脱了險不一定就是康復,但一定不會處於極級痛苦之中。時至今日,這種逆著瀕死傷/病者意願的盡力搶救,卻可以構成重大的倫理/道德問題。現代醫術可以長時間一直搶救下去,傷/病者也不死亡,郤陷他們長期處於極級痛苦狀態!!於是必須在生命無價和擺脫長期極級痛苦之間作出二擇其一的倫理問題。傾向選擇前者的必須明白,從來未有宗教或聖哲的生命無價論涵蓋至這一極端狀況都不能放棄生命,那只是他個人將語詞含義的盡量延伸,但這種想當然的延伸卻並不表示語詞必定含有這個意義(見本論作者彭耀階著「整全求真及方法論」第三卷基礎方法論之四內的「常犯的詞義錯解三」一節)亦即他們對神/佛/聖人的此一理解有可能是謬誤。其次就是,假若長期極級痛苦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他們是否仍然堅持得住選取前者?其三就是,現時非常之多國家都有法例保護動物權益,宰殺禽畜時若令牠們遭受不必要痛苦,都是刑事罪行,那並不需要認定牠們所受的苦是否極級。非常可能生命無價論者都未曾考慮到,要傷/病者遭受長期極級痛苦,就是極端之不人道,反而生命無價只是個蕪糊又未曾具體探討理解過的概念,「要人遭受長期極級痛苦是極端不人道」則是個十分清楚明確的陳述。由此實例可知,現代社會因為高科技所帶來的類似倫理、道德和價值問題十分繁多,並非二千多年前透過神/佛的默示所寫出來的經書可以包攬得到,聖人的哲思亦同樣。你拿儒家的良知論出來,救治者可以覺得,他的良知告訴他必須不顧一切繼續拯救,旁觀者的良知則告訴他不要讓傷/病者繼續受劇苦,誰人可以不死的呢!

甚至糾纏於傳統哲學的爭議上也徒費唇舌,皆因「道德」的概念乃立根於古舊的認知分類透視上,令人看不清全貌。不過,自近世喧鬧不堪的哲思海洋之中,早翻起了一個「價值」和「理性」的新概念(見本論作者彭耀階著「何謂理性」)思潮巨浪,二者一起可以拆解得到倫理和道德那貌似奧秘的深層原理,理性地對個人和社會的價值進行探討,反而對倫理、道德是什麼可以了解得更加清楚透徹。宗教、聖人叫人不可殺人、偷搶、強姦、婚前、婚外有性,因為婚前婚外之性乃不道德,偷搶、強姦是嚴重不道德,往往給大眾一個道德是宗教及或聖人才懂得是什麼回事的做人依據。但若以理性拆解價值,則可以揭示得到,都無非乃以個人自由為本的價值問題。人不用說都應該具有避苦趨樂的自由,尤其是避苦。而避苦最基本當然是財產、肉體和情緒不受侵犯的自由,除非此等自由同時也牴觸了他人的自由才又不同。由此種自由作出延伸的避苦就是與別人作的協議/契約得到遵守的自由。單憑上述的自由觀,已足夠理解得到,所謂倫理,就是一套人人遵守的行為守則,讓人人都可以享受得到最充分的自由。

這套自由觀遠優於宗教/聖人道德守則之處,其一是它並不用訴諸神、佛、聖人等信念陳述(見本論作者彭耀階著「整全求真及方法論」第三卷基礎方法論之六)作為最根本依據,而是訴諸「人人都應該有避苦趨樂的自由,尤其是避苦,除非該項自由同時牴觸了別人的同等自由。」此一任何心智正常健全的人都可以從其生活經驗中體會、證驗和核實得到的,真確機率達到 1 的「公有經驗陳述」(見本論作者彭耀階著「整全求真及方法論」第三卷基礎方法論之六)作為最根本依據。那是一套非常具體,絕不含糊的倫理體系。宗教、聖人的所謂不道德,說穿了無非就是侵犯了他人的自由。這套自由觀的另一優點就是,當道德守則和人性有所衝突時,該如何取捨便簡單利落不過。例如婚前或婚外的性,成年未婚男女,你情我願,沒有人的自由受到侵犯,他們幹了啥又干鄉屁事,你要為此起哄,只反映是你的心理不太平衡,可能出於妒忌。但問題又來了,大多自由主義者認為婚外情也並無侵犯到他人自由,也是干卿屁事。這則屬於對自由的一知半解。原來婚(長期同居也算)外情牴觸了伴侶不受毁約侵犯的自由,皆因婚姻甚至戀情都蘊函了性的契約關係,除非雙方在這方面早有協議或默契才又不同。

回到瀕死傷/病者的問題上,他們是否視一己的生命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結朿,都不涉及他人的自由,所以這不是個道德守則,而只是個觀念問題。但若有人強要他人接受一個別人並不認同的觀念,就是牴觸了他人的自由,所以就是一個不道德的行徑,尤其是強要別人遭受長期極苦,則兼且是個嚴重的不人道行徑,情況比虐畜更加嚴重。大多數人對此都不以為意,只因為大多數人都只顧抓錢玩樂,沒做好現代社會公民的應有本份,沒有以求真的態度深入探討各方問題,才有以至之。由此也可知,在現代高科技世界之內,舊有源於宗教和聖哲的道德觀念已不管用,而人文主義自由觀可以成為未來世的倫理基礎,但就並非一如自由主義者所理解一般,誤以為這套自由觀已臻完善,查實它仍然缺失嚴重,極需要加以完善,而這完善功夫,就非依靠整全求真的透視不可。

 

人並無牴觸完善的社會契約一類自由

 

人文主義自由觀雖則遠優於宗教或聖人的道德倫理,卻還未臻完善,依然具有兩大問題,其一是社會契約(切勿受傳媒名咀惡意誤導,錯將「社會默契」當作「社會契約」,請參看本段較後部分)問題。牴觸社會契約並不一定牴觸他人自由,那末不涉及他人自由的法規,人們牴觸了又是否可以?例如世上多國都有在私人田地上建房的限制,甚至棄耕也有限制,那麼我在自己的田地上大興土木、棄耕都並不牴觸他人的自由,自由主義有無不遵守的自由?這看來是個重大的自由主義問題地帶。原來這要看法規如何產生?首先看有無必要,整套法規所帶來的好處是否值得讓有田產之人作出一些自由的退讓?例如國家整體需要作出城鄉規劃,否則會帶來額外的環境和污染問題。但若完全不可以建住房的話,所付出的個人自由代價又可能頗高,可能得不償失,於是在得能償失的前提之下,可以作出節衷,多少田地可以建多少住房,住房不可以超越什麼大小,於是乎擁田者所付出的自由代價便相對上少了很多,即是以最少可能付出達到目的。其次看那是否一項有效的社會契約。亦即是一項會令到人的自由受到制約規限的法律章則,乃是由經常受到該法律章則制約的所有人,或全社會/國家的公民所直接或「有效地」選出代表所共同制定。此觀念的原型首先由英哲學家約翰洛克於光榮革命爆發前所提出(見本論作者彭耀階著「整全求真及方法論」第三卷基礎方法論二內的「極權統治……至約翰洛克社會契約論的立論架構一節),假如律法是如此制定的話,那就是一項社會契約,人們便沒有不遵守的自由。若有人仍然認為該些律法不合理,契約社會應該容許不認同者向其他人或議員提出申訴,推動修訂或撤銷法規;而檢討、改良、修訂或撤銷已通過的律法,則是良好社會系統圈內法律子系統環的確當運轉機制之一。

 

人並無牴觸大自然或生命體系利益的自由

 

第二項有關這套自由觀的問題就是,人有沒有牴觸地球生命體系乃至宇宙大自然二者利益的自由?在石器時代,將人的自由置於前二者之上,只會有小問題,但時至今日,這則是個大問題,而且可以是個價值勃論,因為若果人人都可以將其個人利益置於地球生命體系的利益之上,也必定有非常多人會作出如此行為以獲取利益,生命體系終於會給破壞至難以維持人類的生存,以至人人的自由亦會因此失去。那就是,奉行這套價值的話,終會令到這套價值不能實現,那就為之一套價值勃論。人文主義自由正好大有可能是一套價值勃論。價值勃論跟一般邏輯勃論的不同之處,在於後者乃純以演繹推理而得,前者則兼要加上歸納推理。生命體系的利益故然易於以常識、推理、乃至只憑感受、直觀所判斷,至於何謂宇宙和生命體系以外的大自然利益,又該如何斷定?本論認為,人們仍然可以先審視人類經已確知的兩點為推論根本:一者就是宇宙是個極端深奥、複雜、龐大而且各部分緊密相關的一個系統圈,二者就是人類對宇宙的認識,除了上述一者之外,所知仍屬相當皮毛,只能夠依靠人類不對宇宙大自然作出改變,方才可以確保宇宙大自然的利益不會受到人的減損或破壞,若果作出了任何改變,則不可能作出此種保證。從此二者推演,當可結論不對宇宙和大自然作出改變,人就不會損害其利益。問題來了,改變火星大氣層的氣體成分,使到另一生命體系可以在火星上出現,肯定是一盅非常明顯地改變了大自然的狀況,又算不算是一盅對大自然利益的牴觸?這可能情況仍然可以從作出改變的角度作定奪,那就是,除了火星大氣層成分和地表加上了一個生物圈之外,還造成了些什麼其他改變不?天文、星球和生物科學家都視行星上的大氣層和岩石圈演化成具有生物圈的星球,對宇宙和大自然來說是個正面的變化,不構成對宇宙大自然的損害。所以,若造成了大氣層和岩石圈以外的改變,才可以算作牴觸了大自然的利益。

人並不具備大自然的權能

 

除此之外,也要看生物圈內的眾生在內裡是否活受苦來作定奪;即使萬物是欣欣向榮,還要看有沒有動物像生態紀錄片內的牛羊鹿般天天在躲逃獵食者的惶恐中生活,若有的話則還是要算作牴觸了生命個體的利益呢,皆因人類絕對不可以創造出如此一個生命體系,其延續是藉著部分個體的長期劇苦來達成;即如不可能有人會接受在地獄裡面過的長生不老一樣。噢!地球生物圈不就是這樣的嗎,無非多弄一個出來,何解不可以?

 

人類必須認識得到,人不是宇宙大自然,人沒有宇宙大自然的知識權能;而且大自然之所以演化出智能生命,目的很可能是要人去補上生命體系要眾生受苦方能維持的缺陷。詳細一點展開,即是不可以擺放獅虎豹熊鱷狼蛇鷢及致命毒蟲之類生物到其內,不怕區域生態系統圈會運作出問題嗎?從黃石公園的生態研究可知,無威脅到素食獸安全的獵食獸在內的日子裡,過量繁衍的素食獸會令到溪流兩岸山坡植被抓緊表土的能力出現弱化,應該是由於樹幹與樹幹之間少了抓緊泥土的草本植物所致,於是有較多表土滑入溪流,某程度破壞了溪水內的生態平衡,導致溪魚數目减少。後來研究人員把狼群放回公園內,若干年後發現到溪魚果然一如生態理論所預料般增加了!生態原理中的肉食獸、素食獸和植被間的互動平衡於是也得到證實了。這豈不是說,獵食蟲獸是生物圈內的必要邪惡,不能不擺佈於人工生物圈之內?但想深一層,黄石公園的研究也發現到,獵食蟲獸也不是不可或缺,加入了無非乃錦上添花之作。但若為了讓生命體系非必要的,只不過是讓其更加牢固些許,而要萬物付出天天擔警受怕,逃避天敵,或遭獵殺的痛苦代價,本論認為乃化算不來,在兩害取其輕之下,實在不應擺放獅虎豹熊狼蛇鹰及致命毒蟲至人工生物圈之內。問題又來了,鳥蟲魚豈不也有約半數是獵食的嗎?那麼牠們是否也應取走,免得眾生受苦?其實大腦和中樞神經構造愈簡單的動物,痛覺和驚恐感覺愈微弱,所以鳥蟲魚的獵物所受之苦相對微弱,有人會拿些科學研究來作反駁,昆蟲等受苦時也掙扎及放出負面訊息。但不要忘記,人類在夢中遭攻擊時同樣會掙扎和放出負面腦電波,那跟清醒時受到真攻擊的痛楚驚恐根本是兩回完全不同的事情,蟲魚等腦子和中樞神經的構造過於單薄,根本上是乘載不了強烈的感覺,牠們所乘受的苦楚也就不是個大問題,可以在未來對此有進一步確切了解時再考慮應否作出修正也不遲。假若這個人創生命體系並無不人道成分,我們便可以轉而看這個包含大氣層和岩石圈的生物圈會否造成對系統以外的影響或改變,若無的話,則可作結此人創生命體系並無牴觸宇宙、大自然的利益。

 

人文主義自由極易為大眾扭曲,也因此極易導致各種宗教和聖人的教條復辟

整全自由與非黑即白思維

伴隨著代議民主和工業革命而發展起來的人文主義倫理觀念,正好單單以不牴觸他人自由的自由觀作為其倫理根本,而且在大眾囫圇吞棗,名咀討好群眾的傳播推廣之下,自由觀中不可以牴觸他人自由的部分也往往不加強調,結果這一關鍵部分卻往往不為青少年和知識下層所認識得到。亦正因為此等因素,世上處處皆呈現出忽視社會整體和生命體系利益的大眾行為,終而至人類的俗世自由亦因前述三大危機的臨近,而行將全部失去。部分看得到這套倫理觀的問題所在的人,卻認為他們所相信的宗教、哲理、偉人、統治者才是倫理正道,殊不知以人文自由主義作為倫理基礎的社會,早已將他們小部分人的倫理信念包攬了在內,乃因為人文自由主張人人都有奉行他們所信仰的宗教、哲理、聖人、統治者所主張事物的自由,這部分人也確實多做了不少事情,唯是這些事情大都騷不著癢處!他們也辦了很多學校,唯是教授的內容跟政府開辦的幾乎完全一樣。官辦學校所沒有哉培出來的,那些能夠通透洞悉時弊,或者帶領國家社會渡過危難,或者指出康莊大道通向幸福未來的人才,他們照舊沒有哉培得到,更加不曉得資助這幾方面人才的發展比贈醫施藥更為重要。

 

非黑即白思維

更加需要予以痛斥的,當然是「非黑即白」甚至「評黑即白」思維。資本主義出現極端嚴重剝削問題,便擁抱馬克斯,然後發覺共產更加糟糕,便回頭重入資本主義懷抱。代議民主大有問題,便擁抱集權制;自由主義大有問題,便自書櫃底搜回農業社會的宗教、哲理、聖人、乃至今日的統治者出來。卻不理會二百年前資本主義的嚴重剝削問題,並不是借撤換成馬克斯主義得到解決,而是借引入民主政制於資本主義經濟之內,從而通過訂立最高工時、最低工資、累進税制和社會福利等法規於此經濟制度之內得到解決(留意只解決了嚴重剝削問題)。當人們不再非黑即白地察看自由主義時,即看到此理念其實緊扣著人的慾望滿足和行為取捨,亦即緊扣著倫理的基礎,所以棄揚自由主義亦即在求真和方法論兩方面的倒退,所以在旣有界定的自由主義大有問題時,解决之道卻不是棄揚自由主義,而是將之改良,除了他人自由的規範之外,尚要引入上述的社會契約規範和不損害生命體系、不損害宇宙大自然之規範才成。至於怎樣才算不損害生命體系和宇宙大自然,界線在那裡,粗畧者在剛才一節中經已論及。

 

如此重新界定的自由主義,亦即不光光照顧個人利益,同時也照顧到社會和人類整體的利益,還要加上宇宙大自然和生命體系的整體利益,皆因人的能力正透過高科技的不斷發展而不斷提高,不得不加以防範,可說大大小小各方面的利益,本論統稱之為「大我」(見本論作者彭耀階著「人人再無忽視滅視大我的自由」),皆需要在人人的意識之下照顧到,否則人人都可以非常容易地,借助高科技有意或無意地,對他人、社會和大自然作出或大或小的破壞。在命名上,不妨稱此等自由為整全自由主義,以跟僅僅不妨礙他人自由的自由主義在名稱上區分開來。在解決三大滅頂危機的作用上言,人類改宗整全自由倫理為必須採納的門徑,做到了還不能保證危機必可化解,但若做不到,則必定保證人類會因此滅頂。

 

整全自由與原富論的無形之手

整全自由因此亦即否定阿當史密斯的無形之手。這只原富論內的無形之手,說穿了其實即在人人遵守社會契約條件下的大眾利益制衡。你說你生產的手機速度有多快,我試看過覺得沒那麼快,於是不會買。廠家若果一心只想賺大錢,但不顧顧客死活反而不會賺取得到,那我們講行為決擇要不牴觸大眾利益豈不多此一舉?原來並不。因為並非事事都可以在購買前,或者在進行前了解清楚貨品品質或所行事的副作用。如果我買的是西瓜,跟本就沒法可知所吃的是否用激素催大,吃完也不會知道。治安系統也無法保證不會存在很多這樣的地方,犯事者必定可以逃離法網。商家在普遍人相信原富論的社會氛圍之下,更之會攪盡腦汁,令到其產品難以作出顧客方的利益制衡,其中一項就是金融投資的衍生工具,商家將其機制弄得複雜無倫,投資者沒法預先評估得到風險所在,光看機構招牌及是否注資者眾來作決定,結果當投資額巨大的衍生工具出事時,即引發起全球性的骨牌效應:O8年的環球金融海嘯,全球經濟在一夜之間垮塌,及至2O年的環球封城閉户抗疫之前,仍未全部恢復。08年的環球金融海嘯結果證實了,人人只顧依法盡情牟利而社會依然可以運作良好實質上行不通。查實無形之手即使在理論層面上也說理說不通。皆因無形之手的前設是法治社會,但若社會的氛圍是人人依法自利便足夠的話,便不會有人去提出維護整體利益的法制構思,無形之手論者必會反駁:「人人為著維護自身利益,自會有人提出!」問題只及自身利益的碎片法規構思,卻一定構不成整個法規架構,而且太多諸如此類的法規,一定出現法規上的架床疊屋和對其他事物構成諸多妨礙,最後必須有人自社會整體層面重構法規,問題方可以完滿解決;但若人人只顧自己,誰個法制專家會花腦汁和時間把架構弄好?08金融海嘯的出現也證實了無形之手論的錯謬。事實上,在海嘯出現前,已有不少金融界、投資者和名咀戲稱當中一個投資衍生工具Accumulater 為"I'll kill you later",說明不少人早已認識到這工具大有機會爆破,卻不會有人提出要立法堵塞漏洞,就正正因為他們相信人人只顧自利,就必定會自保,無形之手必會不知自那兒暗地裡解決了問題;不知自保者就讓他們吃吃虧,交交學費,於是就連弄些碎片立法也不會幹。除了令到法治和法紀鬆弛之外,無形之手論更替普遍人的自私自利,不理他人、社會整體、眾生和大自然的死活找到冠冕堂皇的藉口,只餘極少數出類拔萃者作出自我犧牲,企圖替損人利己者所造成的各種破壞進行修修補補,自入侵小國、搬遷車間到山高環保遠兼勞工任剝削的國度至排碳排污濫捕等,不用說都知道這極少眾難以發揮得到解決問題的作用,而且對他們的自我犧牲也極不公平。

無形之手並非子虛烏有,但必要認識無形之手無非一基礎機制。

整全自由觀也不是說無形之手乃子虛烏有,並不如是!只是說它的作用非常有限,並不如阿當史密斯所界定,人和社會必須依靠普遍人為大我著想的意志方能維持社會和生命體系的良好運行,愈高科技的社會愈發如是。更何況人類本應是有情生命,具智能的有情生命就自必然會在這人間世甚為脆弱的生命和社會體系內處處為大我著想,並且以為大我著想為樂。人為全球暖化危機之被揭發(見本論作者彭耀階著人為全球暖化滅頂危機一節),岐視有色人種之被努力克服……,都不是因為上述問題製造出商機,製造出成名的機會,令到設法牟取私利的聰明人押注於解決問題上,絕非如此。無形之手所可以解決的,都不是開創性和關鍵性難題,乃至後來為解決全球暖化而發展起來的再生能源生產研發,才需要引入逐利者,但過程也不全靠逐利者的投入便可成功。本論作者也曾自掏腰包,早於90年代末開設香港首一兩所網上售賣太陽能家用小設施的小機構,兼且以非牟利方式營運,直到六至七年後社會勢頭已成才結朿長年虧蝕經營,改為於當地中學加插家用太陽能供電小系統課於輔助課程之內並且親自任教。其時太陽能板及附件都是貴得驚人,作用只是推廣為主,減少許碳為輔,寄望意識推廣多些人使用有助逐利者把生產成本大幅減低,正好就是世上各處如此這般無形之手和無酬為大我著想者的共同努力,才可以於10年代中將大形太陽能發電成本減降至大形火力發電水平,並於20年代减降至低於火力發電。

 

無形之手論者當然會反駁,人人毫不為己,社會反而難以借純為他人服務而運行妥當。又是一套非黑即白思維。整全自由觀當然不可能是一套毫不為己的倫理觀念,行使自由自必然就是拿來自利,只不過在作出行動前先想清想楚,我這思行為會否跟他人、眾生、社會、文化、環境、大自然等的利益有所相牴?我買了個床褥回來,是否徑直放到床上用便成,還是要先想想,兩三年後用髒了怎辦,扔掉再買一張?那就會製造垃圾和污染,而且生產的過程也要排碳排污,物料也要耗用自然資源和耕地……所以,可否長期使用,不用扔掉替換?對!可以加上一個床褥套,但汗水灰塵仍有可能滲過布料到床褥去,所以解決辦法就是加套一個防水床褥套,於是床褥便可以長年使用,而床褥套弄髒了之時可以拆出來,清洗乾淨後再套回去,問題於焉解決。但這解決查實是在自利之餘,能夠時時處處為大我著想,然後借助常識、通識、頭腦及金錢把不傷害大我的目的達成。這時又輪到好辯者反駁,問題並未解決,只是減輕了,三數十年後床褥連套仍是要仍掉,造成垃圾和污染,不成。論至這裡,我們必須明白,上述解決方案只是就著問題的主要意義域作答,因為若不如此作答,每一小節都必定要長篇大論,令到論說異常累贅,也令到讀者難以把握著主體脈絡。當然,另一方面,餘下問題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顧及大我的人不多所造成,否則生產床褥者會拿純天然或可回收重用物料造床褥及其套,另外當地社區和社會上更大範疇部分會安排將垃圾回收重用,於是所有供人使用或食用的物質都是全部循環;現時幾乎全世界都做不到全部物質循環,最根本原因正好是為大我著想的人太少所致。但這為大我着想只是要求我們要時時處處,而且要具備自然和人文的常識通識,更要具備一定的推理求真能力,例如我駕著電動單車時,就應了解到前面的人可能會忽然左穿右插,兒童會忽然疾走,我開得快就會閃避不及,把途人撞傷。現代人做任何事都要具備類此的警覺,否則就是濫用自由,而非要人完全不為己,更非否定有無形之手的存在,而只是說一者無形之手的作用非常有限,所以二者為大我著想乃核心而且不可少的倫理觀,更何況三者人本該是有情的智能生命,為大我著想本該就是人格的核心組成部分。

 

也不要非黑即白,人文主義自由仍有缺失便倒回農耕社會,以宗教、哲理、聖人、強人作為倫理依據。

至於不以人文主義自由作為倫理基礎的社會,部分則老早都是以宗教作為他們的倫理依據,基督教國家除外,因為他們早已實行政教分離,近現代行代議民主制。那些以宗教立國或者宗教對國民的倫理文化影響巨大的國家,確實都不是人為全球暖化和核子世界大界兩大滅頂危機的始作俑者,但它們在回應這些危機上則普遍極為被動,而且在國民幸福指數的排序上亦普遍較低,不丹除外。不少宗教統治國家同時是石油出口國,他們的能源蘊藏並不光是石油,還有沙漠上採之不竭的太陽能,以他們的財力,應該輕易可以建造比石油火力發電更加廉宜的太陽能電池板收集場,將太陽能轉換成零碳零污的綠氫,出口到世界各地,取代仍舊排放不小碳和污的天然氣。唯是這些宗教國家即使佔盡天時地利,仍未見他們作出有規模的相似行動。至於以哲理統治的非代議民主國家,雖則當中部分國家在某程度上可說有對人為全球暖化作出積極回應,例如寮國的水力發電不僅可以自足,還有剩餘可以售賣予鄰國;中國可以大量出口世上最廉宜的太陽能電池板和鋰電池,價格上令到在50年代前全球轉型0碳能源成為可能,但很顯然那主要是為逐利而為,皆因中國國內的再生能源發展仍屬落後於應有步伐。此外兩國在回應另兩項滅頂危機上卻都並不作為,所有其他以哲理統治的國家亦如是,其餘非宗教、非哲理的非代議制國家更加不在話下。宗教國家在回應三大滅頂危機上的甚少作為,可謂令人大惑不解,乃因為此三者都牴觸著各大宗教的根本倫理觀念:不可殺人,不可殘虐他人,除非那人犯了宗教所認定的罪。現在這三大危機不僅殺人,更要將所有人殺掉;不僅殘虐他人,更要將絕大部分人都加以殘虐!是什麼道理,宗教在設法克服此等危機方面是如此不甚作為?反而在次要的問題上,例如救災濟貧、贈醫施藥、興辦義學等方面卻都下了些功夫!

 

至於在發現危機、叩響警鐘和提出挽救方法這幾點上而言,可說全部三者都是代議民主國家內部國民的貢獻,只不過,他們雖則在各項危機上都能夠及時叩響警鐘,但在解決滅頂危機(全球熱化、核子大戰、奧威爾式統治)乃至絕大部分嚴重社會問題上都往往拖泥帶水,延誤時機,由此亦令人不禁要加以推拷,是否因為雖則代議社會秩序釋放得了人的創造力和勞動力,所創造者卻不光是正面的,而是正面和負面的同時釋放,兼且負面的都是隱悔的,又只要是隱悔的,都不會給披露出來,直到可以構成眼見的明顯破壞為止。

 

人文主義自由可說是代議民主國家的主流倫理觀念,雖則環境或生態倫理觀、動物權益等觀念也漸漸在傳播開來。也就可想而知,當人人按之做人時,上述的正面負面新鮮事物可以同時在社會上湧現,而且解決負面問題 / 危機的力量會嚴重滯後等等便不難明白。皆因負面事物當初在社會上呈現時,無人會思考它們會對社會整體或大自然構成些什麼壞影響,乃因為人人都只考慮有否牴觸他人的個人自由,而不會同時考慮有否牴觸社會契約、社會價值(博愛、自由、平等、人權、法治……)、還有生命體系和大自然的利益等,此所以本論認為有必要對人文主義自由進行深化改革,將之改進成整全自由主義(見上面[整全自由與原富論的無形之手])的道理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