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全求真及方法論基礎之:
思考、陳述、述相、真相、真理。何謂真理 ?
「在滿是歪理,否則就想當然的國度,我們要播下求真的種子。」
作者:彭耀階 Pang, Yiu Kai Oct, 2020. HONG KONG
2nd Edition Aug., 2025
歡迎轉貼,但必須於顯著位置附上作者彭耀階姓名,
有關作者彭耀階:
整全求真方法論及中國整全教育哲學開創人,中國學術界亦於201O年以其理論創立北京市整全教育科技研究院(Reference01以電腦進入後點擊「整全教育理念研究」) (Reference02)。
本論之立論依據:
1) 可由任何一位第三者重覆、印證的心靈世界經驗
2) 可由任何一位具備有關能力第三者覆核的事實或現象
3) 邏輯(包括歸納法和科學方法)語理
4) 其他已確立的演繹法則如數學、集合論等
5) 已確立的科學實驗結果
6) 已確立的科學理論
至於:
1) 各家各派的哲學理論和宗教義理,
2) 個人直觀、經驗、感受等,
可以作為立論的靈感、啓示,卻絕對不是立論的依據。
為何要求真:
全賴可靠的求真方法,人類在地球出現表温上升趨勢數十年之後,便可以量度得到,亦找到成因。唯是在全球展開救亡運動之後,人類排碳、污染只有變本加厲,四十多年來主腦救亡者的宣傳、道德呼籲、無約束力規劃如舊。面對此步步走向滅頂之災,不少人做鴕島,更多人顧左右言他,滿街的人更都虚應故事甚至若無其事,主要排温排污者静俏俏將排放源遷到山高法律遠的地方,甚至指責救亡者無的放矢……主腦救亡者只從不檢討其措施是否「真正」有效!
你很難想像得出不用求取真相的說話或問題,假如你認為滿眼看到的都不用求,那只反映閣下並無求真的意識,總之你覺得如是的,就定當如是,直到真相又一次掌摑了你一記之後,你馬上將之忘記,然後又…...
「今晚到外邊吃飯,我請客。」會不會到時沒了那回事,
「這個世界需要愛!」原來愛的贗品足有千百種,世人拾取到或施予了的大多如是!
「沒有錢就萬萬不能!」今天福利國家內有數不完的無產者活得頗為愜意!
「我們要為弱勢!」若不提升他們的身、心、靈,和自立自主的能力,而只管贈醫派米,又會否弄巧成拙?
「讓美國再度偉大」偉大何所指?二戰時抵抗強權侵略和結朿強國殖民,還是讓美國企業雄霸世界?
「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民族復興什麼,亦有利於他人他國他生和地球乎?
「世界為首的民主國家竟可以引發空前殺傷力的環球金融大海嘯,正好顯示出民主制度也不外如是。」須知全球首3O位人均GDP最高國家,長年都幾乎清一色的是「
「這套才是救世思想,不用懷疑了!」什麽才是關鍵因素,若果拿揑不到,都會又一次將整個民族帶入深淵……
「走投無路了……」是否真的走投無路,還是快要柳暗花明?
1) 思覺投現:
我們思考時,主要以「模擬」著聲音語言的模式投現於上意識之內,本論稱這種覺為之「思覺」(作者彭耀階著「整全求真及方法論」第一卷「思維剖析」
1.1) 思覺五大類:
亦即是說,思覺有五大類,本論稱模擬語聲一類為「語思」,模擬感覺一類為「感思」,模擬知覺一類為知思,另就是「情思」和「意思」(請勿跟日常語言的「意思」混為一談)。
1.2) 思覺和思串,思考有覺:
思考就是語、感、知、情、意諸種思覺在心靈世界之內的串流。串流出什麼?有隨機而生,有由諸覺誘發而生,有由時空世界環境誘發而生,也有由先前的思覺串流所驅動而生的串流,本論統稱之為「思串」。隨機而生的思覺,並非只限於一個或少數幾個思覺單元,而是由多個單元串起來的思串,思串的組成單元並不都是隨機凌亂的組合,當中不少經常有接近的排列。極樂和劇苦的經歷會令個中的感知情意等諸種思覺經常在隨機的思串之中浮現,所以極樂的經歷令人往後有一段時間會迷失在美妙的回味之中,劇苦的經歷則令人不斷重覆著近似的極端痛苦經歷,即使只是模糊了很多,純然是模擬的負面感、知、情、意覺,都令一些人由於承受不了而只好尋死以求攞脱。
2) 為何要思考?
本論開宗明義申述了,人是被不由分說的給投擲至這個時空世界上來,一旦來到了,要生存下去不單止殊不容易,還要對所存活的世界有一定認識,掌握得到一定的技能才成。大自然並沒有給予人任何現成的有關裝備,沒有現成的對世界、他生、他人和自己內心的任何認識,更沒有提供任何軀體活動以外的技能,大自然所賦予人類的,除了一副可以靈考地操控物件的身軀之外,就只有一個有能力發展得到,對世界和自己內心進行認知的腦袋,以心靈世界的形式呈現。當中可以讓人開發、探索得到對世界有所認識的最主要工具,就是思考。
其次,人的身軀可以是一根作樂桿,也可以是一個酷刑室,心靈世界之內有各種慾念驅使著人,要作出諸般行徑去滿足自己,但這種種行徑,只要稍有差池,都可以將人陷入酷刑般的境地,甚至長期酷刑。愛吃喝的,若對營養、食物成份等缺乏起碼認識的話,很快便吃出大病來。愛玩樂的,攪攪聯歡派對,少年人不加思考了解,人人帶著充真氫氣的氫氣球參加,大有機會弄出燒死燒傷數百人的大禍來,嚴重燒傷的亦即要受一整年酷刑。甚至不過在會場噴些普通食物物料色粉,若不加思考了解,原來也會發生粉塵爆炸,同樣引致數百人死傷,嚴重燒傷的同樣要受一整年酷刑。又有到處沾花惹草,追逐男歡女愛的,若果缺乏有關常識,又不加思索,或者只是稍一不慎,都會染上愛滋絕症,令其痛苦一生。
人生的苦困,更多的是不招自來,自狠惡的鄰居至權勢的欺凌,自經濟波濤至天災人禍,都令到大多數人攪盡腦汁,窮於應付。環視全球,才可以找到些許偏遠小國小州,藉著適當的政經制度,文化氛圍,加上強權難以四出肆虐的國際秩序,才得以讓國民大致上免於上述的苦困。此外,人類對於其所身處的世界,大地海洋是否廣寛無邊無際,太陽何以天天準時自東方升起,晚上滿天的星星到底是什麼東西等,都要至到近一百數十年,得力於科學方法的發展,才得到確當的解答。上述這些人類苦困的減除,知識的取得,靠的就是一代接一代求真相、愛思考者的推拷研究,薪火相傳,才終於發展出一整套思考推理和科學方法等求真工具出來,才讓人類可以據之尋找得到解答。
2.1) 思考的五大功能
思考除了是有意識地(不意識思考部份是其例外)進行之外,一般而言還是有作用的,而作用主要有五方面:
一者是思索以自娛。二者是對事物的認識,何以天氣會有春夏秋冬四季的變化?三者是行為上的決擇,手上的一筆錢該怎樣花才好?四者是解決問題,現在每月都入不敷支,怎樣解決?五者是撈取記憶,某人尚欠我多少錢?問題來了,胡思亂想算不算作思考?原來仍是!對於上述五者的思考,遇上難度高的,有時候真的要先行胡思亂想一番,可以稱之為自由漂移,解答才會翩然出現。所以,胡思亂想也是思考,漫無目的正正就是一個目的,正如O也是一個數量一樣。
2.2) 思考的形式
思考的形式,即如先前已探討過,隨著載體的不同,可以有語言的和非語言的。非語言思考包括感、思、情、意等思覺串流。大家必須注意一點,就是只有語言思考可以直接傳達給第三者,因為語言是符號一種,而符號的相狀及其所代表的人事物情理等都是供跟其他人傳達之用,但其餘感知情意四覺的思考則都並不可以,都必須先行翻譯成語言描述,才可以間接地傳給等三者。至於感覺經驗思考,則只有「屬於公有經驗的視像思考」可以配合著語言直接呈現給第三者,其餘聽嗅嘗等,由於直接傳遞通常都非常費時失事,所以都要先翻譯成語言,而且所可以傳達者都只限於公有經驗的部分。那麼錄音呢?不也是普遍的思想傳遞形式嗎?但請留意,錄音的思考載體都是語言,只不過那是聲音符號,而非文字符號。
2.3) 思考的最主要形式: 陳述
語言雖非思考的唯一形式,卻是個壓倒性的主要形式。
3) 語言、符號和世界
語言、文字、數字、數學符號乃至交通標誌、摩斯密碼等,其實都是符號。凡符號都具有其獨特和固定的呈現形式,例如形狀、聲音……等,亦即符號本身。另就是符號的意義,它可以是其他符號的組合,也可以不是。不過,任何一個符號本身的特貌,及其所代表的意義,兩者皆非必然,都是由人所任意設定及界定,或由符號法則演譯而生,或者是經由一群人經歷過一段時間之後所共同發展出來。不過,在探討思考的領域內,以「語言」作為這一大類的統稱,則會更為適當,皆因思考都是主要以語言的形式進行,況且,所有非語言的符號都可以或需要以語言加以描述或詮釋,倒過來卻不可以。
不過,世界之內,兼有符號,符號乃世界之內的子集(集合論初步)之一;而世界即集合論內的宇集,包括所有想像得到與及想像不到的人、物、情、理、事、論、五覺、經驗……等
4) 有經驗和私有經驗
任一思考者所使用的語言,都是習得,亦大多供與別人溝通之用。
對真相的探求,一旦牽涉到人的主觀經驗,
5) 述、述相、真相、真確陳述和非真陳述
人的心靈之內,為各種思覺、感覺、知覺、情覺和意覺等諸般私有經驗所包圍著,所以人的心靈乃處身於私有經驗世界之內。人亦對各種私有經驗作出知覺投現(見一章四至五節),然後經驗到公有經驗;同時從公有經驗之中,經驗到「公有經驗世界」的存在,亦即其所處身的時間空間世界,及其內的萬事萬物。而語言所描述的,可以是語言本身,及或公私經驗世界。一項陳述既然述及語言、符號及或世界,而且只是所述及的語言、符號及或世界的代表符號,我們自然要問,這陳述是否真確,其述及的事、理、人、物、情、符號及或公私經驗,是否真的存在?乃至於為何要有此一問?
性情男女認為不用問,「我想得出來的,世界就當如此。」只不過,他們經常為此踫釘,然後又馬上忘記。須知一項陳述純由語言組成,之所以描畫得出世界,純因為其含義可以讓人在腦海之中據之思考(見三章五至七節)、模擬出事、理、人、物、情、符號及或經驗出來,思考、模擬就不是真實的存在,而一項陳述則跟所有符號一樣,必然縕涵著,其含義在模擬之外的存在。於是,有陳述,就必然有真相的問題。基於陳述實乃符號,所以有陳述,就必定有其意涵,應該稱之為「述相」,述相之中又分為事相、理相、人相、物相、情相、符號相、公有經驗相和私有經驗相,這諸相都只存在於根據陳述含義而得的模擬之中,而與該項陳述相對應的真實存在,是為一項陳逑的「真相」。一項陳述必然有述相,若述相跟真相相符,那就是一項「真確陳述」,否則該項陳述是為非真,或是一項「非真陳述」,除非那是一項無意義的陳述,例如「甲不是甲」,「甲等如甲」之類。
若有一項陳述,已知其述相與真相完全符合,則該項陳述是為一「真確陳述」。
利用先前提到的概念,述相的存在即是與述相相符合,及令到陳述為真的真相狀況。例如「某某在台灣」,述相就是我們可以在腦海之中想像某某處身於台灣某處,真相就是真實世界的台灣境內,有還是沒有某某的存在,有的話我們說與述相對應的真相存在,某某在台灣的陳述為真,沒有的話我們說與述相對應的真相並不存在,陳述為非真。
5.1) 二值及非二值陳述
這裡開宗明義,申述了上天沒有裝備好大家對世界的真確認識,便將人投擲到這個謎離世界上來。昔日封閉帝國農村的兒童,還普遍相信是送子仙鶴令母親懷孕,今天仍有人相信大地是廣大無邊的上天下地,並不是球體。幸好時代在進步,邏輯和科學方法的發展,讓人可以對物質世界和物質性的事理抓握得到確切的認識,之不過這些事物更同時推動了科技的發展,科技世界又令到生活步伐卻更加急速,尋且促成了社會、經濟和生活模式的劇變。人雖然對世界的確切認識多了不少,但面對著更為錯綜複雜的人生之時,較之昔日農業社會內的愚夫愚婦,卻更為迷茫,更加窮於應付。高考成績不佳,找一所學位不獲承認的大學升學,不如重讀一年,明年再戰考場,還是投身職場,找工作算了?類似的思考,到底有無什麼數據、科學或哲學理論、想法、主張等,可以確立結論為真,真的大有疑問。各項陳述,放到求真的範疇,不一定是尋求真或非真,而只可以自多項陳述中探求最佳甚至只是較佳的一項,僅此而已。另方面,陳述的真與非真,有些是二值的真或非真,例如「今天手頭上的股票成交價上升。」有些是不必然二值的,例如「綠黨執政後解決了環境問題。」視乎人們有無先行精準界定好怎樣為之解決得到環境問題而定。有則仍是二值,因為真相只有達到還是達不到精準界定目標兩個可能。無的話則屬於「不能確定的三值」,真相除了是肯定解決了和肯定並非解決了兩種可能之外,由於大自然本身並無清楚客觀的界線,怎樣為之解決了環境問題,解決了與否,除了最理想和最糟糕的兩個可能情況之外,其餘的可能情況,當中也有不少屬於,你將它們算作解決了與否,都只是人的判斷,於是又衍生出誰作判斷,誰有資格作出斷判,誰應作出判斷的問題,此外,真相也可能是,你判斷它解決了還是並非解決了皆不恰當,它屬於「不能確定是否解決了」的模糊狀況,問題在於以高度概括化的語言去勾劃龐雜鎖細的情況所至。
「模糊狀況」一詞很容易將人的概念引領到「黑白之閰」。原來黑與白並非互為餘集,而解決了與並非解決了則是,正確的類比是「不能確定是黑還是非黑」或者「不能確定是白還是非白」,而並非黑白之間的灰色地帶。探討至此,我們發現並非所有陳述都只有真或非真兩種可能,當中有不少會出現無法確定真相與述相(……)是否相符的可能情況。
5.2) 不宜以二值判斷的陳述,較佳或最佳論述/意見:
也有不少陳述並不適宜套入真或非真的考量。就像先前的升學問題,升讀野雞大學,多讀一年高中,還是投身職場,何者最佳?即便人生目標、個人性向和未來社會狀況都已預設妥當,你也只可以三者摘一去過你的一生,其餘兩種可能選擇已無真相可言,而只有述相,皆因你不可能同時過三種不同的生活,你起碼也得看未來一二十年的人生,才可以權衡優劣,所以你便不可能先升讀野雞大學,到壯年時再考入名牌大學,中年時再投身職場,然後三者加以比較。有不少人先進了職場再回頭念野雞大學或考入名牌大學,但那已經是另一回事,跟十七八歲入大學的發展必定截然不同;總之,你不可能同時過三種不同方式的人生。諸如此類的陳述,由於在原理上也不可能具有完整真相供鑑證述相,只能夠就其推理、論述等給予是否最佳意見的判斷,除非陳述本身另有問題,例如「升讀野雞大學絕對/無可懷疑/百分百是最佳/壞選擇」,那就必然是個非真的陳述。
類似的思考,我們只可以滿足於得到最佳或者較佳的論述或意見,而不是正確與否的問題。
5.3) 真相、真理和必真陳述
人們偶然會聽到,某某人、某某經典所言,句句真理。歸納一下古今類似言詞的含義,那就是指一整套由非常多項陳述組成的論述或主張,其真值不單止是真的,兼且是不可能非真的。但大家必須弄清楚一個要點,真理並非一個、一組或一套真相,而是一項、一組或一套真值為真的,或被認為直值為真的陳述。注意!是陳述,而且是具有兩不同可能涵義的陳述:
真值為真的一套陳述,或者「被認為」真值為真的一套陳述。人們偶然又會聽到:
「這個世界到底有沒有真理?」若果真理被定義為「被認為真值為真的一項、一組或一套陳述」的話,世界當然有真理,不少人都聽過「聖經是由神所默示而寫成」,在上述定義底下,聖經就是真理。不過,這個結論同時又令到講究求真的人不能同意,很顯然他們對真理一詞的理解並不如是。這個定義亦容易產生混淆,當說的一方只想表達某套說法、主張、理論「被認為」絕對正確,聽的一方可以誤以為該套言論、主張本身乃絕對正確。但若真理被定義為「一項、一組或一套真值必然為真的陳述」的話,則一般人絕少會將之理解為僅僅「被認為絕對正確」。
5.3.1) 必真陳述和真理
這時又輪到宗教及或哲理人士不能同意;他們所理解的真理並不如是。另一些受過一點點思維訓練的,則會早認定了不可能有真理存在。每當有人談到探求真理之時,他們都沒功夫理解你所言的真理,到底是何所指,便都不顧而去了。之不過,拿來檢視某些宗教或哲理是否真理,偏又是求真的一個重要功能,豈可置之不理?即是之故,本論把「一項、一組或一套絕對正確,不可能出錯的陳述」稱為「必真陳述」,而不稱為「真理」,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錯解和誤會。至於真理,則「除了那是一項、一組、或一套必真陳述之外,那還是一套能夠救民於水火,指出生命的意義所在,或是宇宙至高無上存在之類的大道理。」又至於在這樣一套定義底下,世上有沒有真理存在,
6) 尋找必真陳述,「我思故我在」
既然如此,那麼,必真陳述是否存在?根據剛才的定義,其實即是問世上是否具有絕對正確、不可能非真的陳述存在,當然,「甲等如甲」等重言句,與及不可能被否證,即使只是假想的,又或者不管真相到底如何都不可能否證得了的空廢陳述等不包括在內。兼且,這不可能非真並不僅僅在於陳述本身如是,它更加是可以被證實、或被確立的。
這個挑戰,四百年前一位思想家回答了,笛卡兒說:「我思故我在。」根據羅素的解說,就先假定「我」並不存在吧!但我若不存在,亦不可能問我是否真的存在這一問題了,只要我有此一問,「我並不存在」此一回答陳述也就不可能為真,而「我並不存在」跟「我存在」屬必然互斥關係,所以「我存在」乃不可能懷疑的結論。這是人類破天荒以絕對正確,不可能出錯的方式,所尋求到的首項非符號論述或非演繹的必真陳述!當然,笛卡兒當年的論述仍未臻完善,要達至完美的立論,像思考、陳述、述相、真相、必真陳述等概念應要首先建立、介定清楚,而「存在」的大眾日常概念並不含糊,可以不加定義。
6.1) 「我」所指為何?
「我」又如何呢?其實此乃關鍵詞,若然我乃包括佔據空間的肉身,在思考發問的我仍未能令到肉身我的存在成為絕對正確,不可能非真。本體唯心論者認為物質、空間只是各種感覺經驗的假合,即如看立體電影時可以看到立體空間一樣,另又如做夢時以為自己真的處身於夢中的世界,等等。這不是說肉身我並不存在,只是說有不少證據顯示出,它的存在仍具有可以懷疑的地方,仍然夠不上是「絕對正確,不可能非真。」「我思故我在」要能夠成為真理,就必須要把肉身我甩掉,若果「我」只是指思考主體,那就絕絕對對,沒有可供懷疑的空間了。
公共我的存在,公有經驗、私有經驗
「肉身我的存在」尚且不可能絕對正確,更何況笛卡兒的存在呢?
7) 其他必真陳述
除掉這公共心靈主體我的存在乃必真之外,還可以找到一些別的必真陳述嗎?答案是可以的。看看這句陳述:「我正在閱讀這一段引號內的陳述。」它就是一項必然真的陳述。因為只要我閱讀它,閱讀這段陳述的經驗即時在上意識呈現,令到「我不是正在閱讀它」的懷疑不可能成立,所以它也是一項必真的陳述。不過,只要我們將之稍作修改,變成「我明天將會閱讀這一段引號內的陳述。」它便不再是一項必真陳述。我到明天再去看看不成嗎?原來就是不成!到你明天去看時,「我明天將會閱讀這一段引號內的陳述。」已經成為昨天的記憶,也從來沒有人可以百分百肯定他的記憶不會出錯,即使只是一瞬間前的事。
概括起來,個人對其自身五覺或者心靈世界內的即時私有經驗(七、三、四)陳述,即如剛才的「我正在閱讀這一段引號內的陳述。」在他本人來說就是一項必真陳述。唯是先前已經說了,别人沒法不可能出錯地知悉他人的私有經驗到底如何,包括施以嚴刑迫供,所以這類陳述在第三者來說都不是必然真確,甚至可以不是真確陳述(七、三、二),例如你的伴侶告訴你,「你弄的小菜非常美味」,因為美味與否純然是私有經驗。
7.1) 他人的心靈世界存在」是否必真陳述?
這一問是問「他我」是否存在,而不是問「公共我」是否存在。原來公共我並無存在與否的問題,皆因公共我是在一條件狀況之下出現:假如有一「他我」在質疑他是否存在的話,則這「他我」便不可能不存在。但任何人都沒法得到有沒有他我在質疑他的存在的必真陳述或經驗,我們頂多只可以經驗到別人傳來此一陳述的「視聽(即文字或語音)符號」,於是我們只可以結論「若果此陳述是來自跟我一模一樣的心靈世界的話,他我的存在便不可能懷疑。」然而這是個條件陳述,並無存在意涵,例如「誰喝下這一大杯濃硫酸,都必死無疑。」就算從來沒有人喝過,這個條件說法都仍然成立,於是邏輯家稱此等條件陳述為並無存在意涵。),我們並不可以因為天天收受到這一陳述便得到他我必定存在的一個不可能出錯的結論,此所以本論以「公共我」稱之,那只是在「他我存在」的預設之下而得的概念。當然,必須留意,這也不是說他我並不存在,而只是說「他我存在」並非一項必真陳述。
相信一般人都經驗不到別人的心靈,再加以今日人工智能擬真機械人的面世,處身於一個混雜著沒法分辨到底是真人還是機械人的地方,完全是指日可待的未來。每當有這種機械人接受電視訪問的新聞,總會有人好奇,想知道機械人是否都像人一樣,具有視聽嗅嘗、苦樂愛憎等主觀經驗,亦即先前界定了的感知思情意五覺私有經驗。原來機械人的構造,單看視覺,就只有眼部和視神經跟人體構造的原理相同或近似,然之後機械人的視訊都交由電腦程式處理,根本不會像人般,將視訊在腦子內詮釋成佔據平面和空間的光暗顏色和影像。他們可以被程式成活得跟人一模一樣,就是缺了內心的心靈世界。即便是神經科學家,亦無從得知那些神經視訊進了腦子之後,如何可以化成我們的視覺私有經驗,所以即使機械人研發者有此意欲,現有的知識根本不可能做出一個具有人一樣心靈世界的機械人出來。這種人工智能擬真機械人的出現,定然令人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唯心及唯物論者也可能在夢中世界跟他人交往、衝突、再問問他們是否跟自己一樣擁有一個私有經驗世界,他人也很可能在夢中告訴他有,於是否定了這個陳述:
「他人跟我一樣地生活、行動、工作、學習、思考,聲稱擁有一個跟我自己相同的內心世界,所以他人的心靈或私有經驗必定存在。」請注意,並非否定了他人同樣擁有一個由私有經驗組成的心靈,只是否定了上項陳述乃「絕對真確,不可能非真!」也即是,上項陳述並非必真陳述。不過,它雖然不是一項必真陳述,我們也沒有任何好理由認為他人的心靈世界並不存在,我們僅是沒法子確定「他人也有心靈世界的存在」是不可能非真而已。
演繹必真陳述
釐清「真理」的含義,及適用範圍之後,我們便可以出發,
推理也不單是邏輯形式,也有按前題的事理而定。例如「
數學系統,以至其他演繹系統如邏輯、集合、幾何等,
8) 挑戰演繹真理
探求真理之旅,首先求到的,原來是數學、邏輯等演繹科學,
這平面幾何終究經受不起無邊宇宙的考驗,還算是真理嗎?答案是: 它的真理地位,依舊絲毫無損。平面幾何旨不在探討宇宙空間,
如何否證演繹科學,從歸納角度看演繹必真陳述
其他演繹科學亦都如是,經常拿來探討世間諸事的,若出現問題,
探求演繹系統以外的必真陳述
好了,同意成功的演繹科學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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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撮要:
1)語言思考的最基本單元稱為一項陳逑,一項陳述乃一完整語句,分為主語和謂語兩部分,陳述所述及的事、理、人、物、情、經驗、現象等為之主語,謂語乃形容及或描述主語的部分。
2) 一組或一套陳述可以由任意多個陳述組成。
3) 意見、主張、理論等都是不同的一項、一組或一套陳述。
4) 陳述所述及的事、理、人、物、情、經驗、現象等為之述相。
5) 與述相相關的符號、語言及或世界為之真相。
6) 一項、一組或一套陳述,若其述相與真相相符,該陳述是為之真的陳述,否則便為之非真的陳述。
7) 絕大多數有意義的陳述,都有真值的問題,亦即需要知道該陳述為真還是非真。
8) 若不是真就是非真的陳述,為之二值陳述。
9) 具有明顯模糊地帶,不能判斷陳述乃真還是非真,是為非二值陳述。
1O) 另一些非二值陳述,根本不適宜以直或非真作判斷,而只能作優劣判斷。
11) 能夠由任意第三者重覆或確認的經驗,是為公有經驗,否則都是私有經驗。
12) 按照歷來的使用場合,再惕除含糊或不一致之處後,真理應該給定義為一項或一套絕對正確,不可能非真的陳述。
13)
肉身我的存在還不能算是一項真理,思維我的存在則是。
14)
「我思故我在」作為一項真理,「我」並不是指近現代哲學之父笛卡兒,而是指任何講述這句話的「公共我」。
15)
「他我」即他人跟我一樣地生活、行動、工作、學習、思考,聲稱擁有一個跟我自己相同的內心世界,而且尤其是指他人的心靈或私有經驗世界也同自我一般存在。
16)
他我的存在並不是一項真理,但留意這並不就是他我並不存在。
17)
演繹科學都是由任意設定開始,演繹法則自訂,推演過程純綷按照自訂法則和邏輯必然性推行,跟真實的內外世界,及邏輯和語理以外的既有演繹系統並無必然關係。
18)
成功建立的演繹系統都是真理
19)
A=A不全是無意義的重言句,它亦可以是數學上全等陳述的一個最簡的展示形式。
20)
在數學生,同一全等陳述可以有多個不同的符號表達形式,數學系統的發展,與及難題的破解,當中一個主要方法就是換上另一個全等陳述。
21)
1+1=2 無非展示2是1+1的另一簡化了的全等陳述。
22)
另又有1+1=1,這並不表示數學系統有問題,只因為1+1=2跟1+1=1分屬兩個不同的數學系統,普通數學和布連代數,兩系統中的1和 + 在意義的界定上並不相同。
23)演繹邏輯典型實例:
三段論法。若已知大小二前題的陳述皆為真,可推出未知的結論也必然真,於是可以從已知推出未知。
24)三段論法當中一典型法則乃條件三段論法。設A和B乃兩不同陳述句的代表符號,
正推:
大前題: 若A則B
小前題: A
結 論: B
倒推:
大前題: 若A則B
小前題: 非B
結 論: 非A
25)人自5至6歲開始自然會發展邏輯能力,但發展起來後的能力因人而異,形式演繹邏輯除了可以讓能力弱的人補回缺失之外,亦可以令能力不差者的推理更加順利確當,而最重要之處還是,它可以確切顯示出容易犯錯的地方,而那些地方都是即使邏輯能力佳,但未學習好邏輯學之人都會常犯錯誤之處。
並非所有人都會在成長過程中發展出歸納邏輯能力,演繹邏輯才是。
常犯的錯誤條件三段論法推理形式:
大前題: 若A則B
小前題: 非A
結 論: 非B
26)演繹系統的基礎設定並非必須來自世界,它僅是經常取材於此。
27)演繹系統並不可以其外的世界與之不符而否定甚或僅僅質疑其真值。此等系統成立與否,全在於其基本設定、符號以至整個系統的意義和法則是否配合、一致而且合乎邏輯而定。最典型例子乃歐氏平面幾何,當中一個三角形定理是內角和必定等如18O度,原來廣大宇宙空間的長度以光年計的三角形內角和乃小於18O度,但這現象只顯示宇宙空間並不服膺歐氏幾何,而非這一條定理出錯。數學者亦另行發展了一套非歐氏的微分解釋幾何,根據這套幾何學,若空間曲率等如O,即是還原為歐氏幾何,而宇宙空間呈負曲率,則三角形愈大,其內角和比18O度便愈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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