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全求真及方法論

(往未來世的通道)

 

<> 基礎方法論

 求取不到真相,頗多是由個人素養差劣或則是既有方法不足以應付所至。

 

作者:彭耀階   Pang, Yiu Kai (Hong Kong)   May, 2023. 

歡迎轉貼,但請於適當位置附上作者彭耀階姓名,否則屬牴觸知識產權。

 

有關作者彭耀階: 

整全求真方法論及中國整全教育哲學開創人,中國學術界於201O年以其理論創立北京市整全教育科技研究院(Reference01以電腦進入後點擊右邊「整全教育理念研究」(Reference02)

 

 

整全求真方法之四:  弄清楚詞義和語理

 「論見分岐抑還只是語、詞義爭拗,假論見相左詞義符合普遍使用規則

 

基礎求真方法論之中,並非所有方法論都是本論所原創,本方法論一「自我反省」則是,除此而外,還有方法論三「善養吾求真的浩然之氣」和方法論六「按真確機率將不同陳述分類、排序及其應用」都是本論原創。至於方法論二「切勿莫視求真及求真要講究有效方法」實乃歐洲文明的精粹,本論無非廣徵歷史文化的關鍵性事例並且加以說明。方法論四「弄清楚詞義和語理」,方法論五「事實和現象,歸納科學和推理的終審庭」及方法論九「解釋模型和陰謀論」都是演繹、歸納邏輯及分折哲學工具。又至於方法論七「以原理思維收納抄貼思維」和方法論八「棄絕表像和多遣多向思維」則屬於整全思考方法範疇,本論只是將之加以完善和納入完整架構之內。整全地求取萬事萬物的真相,就是要涉及如許多的門徑,又可說不同門派,不同文化體系的論理思潮,都在探求世間真面目上各有不同所得,各自摸到方法論上的某些部位,了悟到不同的局部形貌,而整全求真則將這一概景況都看在眼裡,從而將之交互配合和統整起來,再將之納入整全求真方法論的基礎架構之內。

 

求真離不開思考,思考則離不開由語思、感思、知思、情思和意思等等五思所組成的思串,但總體都是以語思(包括聲音和文字符號)為主,當要將所思傳遞予第三者時,更只能限於以語言為主,圖像為輔的訊息,語言則由一段段的陳述所組成,第三者亦主要就這一段段的陳述對之進行理解。(詳見第一卷第三章及第四章四、一至四、二)即是之故,對同一段陳述,講述者所理解跟聽取者所理解的必須大致相同,關鍵之處更必須無甚出入才成,否則定必出現偏差,傳錯意。

 

即使只是自說自話,詞語和用語仍然必須具備前後一致性,加上語言乃由他人所習得,任意自創詞意必定令到整體詞彙出現詞義問題,不遵守普遍使用規則仍然屬於不可行。

 

語、詞義爭抝,假論見相左:

分析哲學入門寶典的作者約翰荷斯巴斯在書內告訴讀者一盅瑣事,原理和情景都是這樣,情節或有些少出入:有位母親到花園裡找頑童回屋吃飯,懷疑頑童躲在大樹後,於是繞樹一圈看看,找不著,只好回到屋內。及後,相信頑童亦肚子餓,出現在飯桌前,嘲笑母親:「媽咪,你盲了嗎?剛才在我身邊繞了一圈也看不見我。」母親即時明白他何所指,回敬他一句:「你弄錯了,我只是繞樹轉圈,沒有繞你轉。」頑童:「那就是了,我就在樹邊,妳繞樹轉不就即繞我轉。」母親又回敬:「我轉時你又跟著轉,所以我始終都在你前面,並無繞你轉。明白未?」兩人於是各持己見一直吵下去。

 

分析哲學入門寶典的語理分析(另還有現象分析等)部分告訴我們,很多時人與人間雙方乃至多方爭持不下,都不是見解上有分岐,而只在用語的理解上有所不同而至,或稱假性論見相左。剛才兩母子的爭拗正好是個典型例子。不過,一般人說繞圈,都是從位置上理解,母親又的確在位置上東南西北或東北西南的繞了頑童一圈,又算不算是強辯?原來並不,分析哲學入門寶典又告訴我們,一詞及或一用語的意義,在乎公眾及或有關業界/學界「通常」怎樣理解其意義。語言就是傳意工具,不是拿來自言自語,若不如此理解,不如此運用,便很大機會傳遞錯誤訊息。所以,要判斷母親是否強辯,就是檢視一下普遍人會否像母親所言一般理解繞圈?原來當你取樣詢問,他們都跟頑童所理解一樣,不過,當你坐在遊河船繞行小島一圈後,船尾的乘客卻大多不認為他們經已繞著船頭轉了一圈,雖則他們的確在繞小島環行時分別位於船頭的東南西北或東北西南方,原因是他們經常位於船的後方,並無像母親所定義一般後左前右或後右前左的繞了圈。另外世人都認為麥哲倫及其船隊是有史以來首批繞行地球一週的人,但若根據頑童所言,則自古以來所有人都是天天繞地球轉一週的呢!可以說,兩種不同定義都符合約定俗成,但卻不是任意採用那一種,而是視場合而定。

 

普遍使用或約定俗成規則

由此可知,凡論見都必先弄清楚詞義和語理,方法就是根據公眾及或有關界別/學界「通常」怎樣理解其意義而定,或稱符合荷斯巴斯所言「普遍使用規則」,或中國人傳統所言「約定俗成」。這原理乃由荷斯巴斯於分析哲學入門寶典中提出。請留意,荷氏卻不是分析哲學的開創人,他是個分析哲學系統的建築師,將分析哲學弄出完整系統及由基礎至上層分層架構,讓學子可以據之層層遞進。分析哲學的開創人,依本論理解,該是揭櫫邏輯分析的羅素和語理分析之父維根斯坦兩師徒,另有論調認為應要加入弗雷格作為最初奠基人,乃因為符號邏輯是由此公所開創,羅素再將之發揚光大而成邏輯分析。分析哲學並不單單分析語理,例如被學子視為寶典的荷氏分析哲學入門便包括現象分析,而現象就不限於語言論見,還包括私有經驗,乃至心靈現象,要對之進行理解分析,對象就不可能只是語言。本方法論亦包含「價值分析」,所需要動用的亦包括邏輯、語理及現象等分析工具,一如方法論一內論及感受的現象如何決定一個論證網的推演走向。世人都知維根斯坦是語理分析之父,卻忽略了羅素對維根斯坦雖則不大以為然,卻根據德國弗雷格的符號邏輯成功建成了完整的演繹邏輯(但不包括歸納邏輯)系統,更將之符號化,可以之進行符號推演,及開創了邏輯分析的哲學分支,而分析哲學包含邏輯及語理分析兩大工具範疇,當然邏輯分析的重要性在語理分析之上,所以本論認為兩師徒合為分析哲學的共同開創人,另再加上弗雷格也無問題。

 

大眾跟業界/學界有所出入時又該如何定奪?

然則大眾跟業界/學界的意義有所出入時,又當如何定奪?最常出現分別的,恐怕要算經濟學的術語。例如店舖為招徠顧客,放了些任客人取用的物品出來,並在顯示牌上寫著「免費物品」,雖然客人一看即明,經濟學上卻不能夠稱之作免費物品,原來經濟學定義免費物品為不用時間及成本生產出來,兼且免費取用也不會出現求過於供的物品而言,例如空氣。一些天天免費派送,卻天天派剩不少的免費報紙,仍不算是免費物品,因為雖則它符合了免費任取也不會求過於供,但卻要生產成本,所以不算。當大眾和業或學界二者在同一詞的意義上有差異出現,就得看使用場合,店舖內的免費物品顯示牌自然沒有問題,不過,若進行經濟學調查探研的人員或學生之類進至店內,便不可以視所顯示者為免費物品。

 

詞語的關鍵含義、必要附屬和非必要附屬含義

例如「餐廳」一詞,假如有人進了一所名叫某某餐廳的食肆,內裡卻只有魚蛋、燒賣等小食,多數人都會覺得名稱不對頭,誤導客人。由此可知,不是內有吃得飽的就是餐廳,那麽怎樣才算餐廳,那就是詞語的關鍵含義和附屬含義的問題。以餐廳一詞來說,內有麵包供應只是個附屬含義,亦即稱為餐廳的處所,有或沒有麵包供應,都不構成錯誤使用名稱的問題。而內有吃得飽的食物供應還只是個必要的附屬含義,亦即沒有吃得飽的,必不可以稱作餐廳,但即使有也仍不一定可以稱作餐廳,亦即必要附屬含義是一詞的必要含義,而非充足含義。而內有普遍人或者某類人午餐或晚餐吃的餐類供應才是餐廳的關鍵含義,亦即具有類此食物供應的處所就必定可以稱為餐廳。

 

一詞的含義分析

將這「餐廳」例子概括至所有詞語上,亦即是說,具備一詞的關鍵含義的人、事、物、情、理、覺等必定可以該詞名之。其次,可以一詞稱呼的人、事、物、情、理、覺等必定具備該詞的「關鍵含義和必要附屬含義」,但即使某些人、事、物、情、理、覺等具備一詞的必要附屬含義,仍不一定可以該詞名之,還要看其是否具備該詞的關鍵含義。其三,可以一詞稱呼的人、事、物、情、理、覺等可以具備或不具備該詞的非必要附屬含義。

 

接著便可以回到一些比「餐廳」複雜和抽象得多的個別例子上,看看是否如此?例如「民主」。現時世上公認的民主國家都是「定期以一人一票直接選出最高政治權力執掌人」,亦即奉行代議民主制度,普遍人也都以此作為一國是否具有民主制度的確認方法,這個陳述是否就即「民主」一詞的關鍵含義?唯是現時不少具備這類制度的國家之內,又有不少人咎病他們的政制只是假民主,理由是政府的施政並非按照大多數人的意願推行。若果他們的咎責是真相,相信大多數人都同意這是個假民主制度(訴諸大多數人自己及觀察到他人所共有的思維回應,亦即訴諸公有經驗,見第一卷第五章五、二至五、二、三、二)。當你不僅看他們的即時回應,還要加上層層遞進的探討時,會發現他們其實是看「政府是否跟隨多數人的意願行事,經常是的話,那就是個真民主政府。」當然,我們尚要注意,這「多數人的意願」在技術上如何有效取得?還僅是被虚構出來。此外,古雅典的議會就不是由被選出的代表出席,而是所有公民都可以參與發言和表決,所以會議通常都在普尼克斯山上的演講者平台上進行,不用說議決案都必定是多數人的意願。學者都稱古雅典是有史以來的民主制度源頭,由此可見代議民主制度並不是「民主」一詞的關鍵含義,因為古雅典並不選舉代表。那末「政府經常(又不至於必定)按照最多數人的可加以科學方法量度的意願行事」又如何?

 

「民主」一詞的詞義分析

代議民主機制只是定期授權予政黨或個人來執掌國家的政權,還有議政和立法,在理論和實際證據上,又的確不保證「政府會經常按照最多數人的意願行事」,但若不能保證,則大多數人又會認為不就是民主,所以代議民主制度還夠不上就是「民主」的關鍵含義。另又有人提出「權為民而謀」的民主理論,再又如「政府經常按照最多數人的意願行事」又如何呢?將這兩句陳述加以語理分析,原來兩者都蘊含有權在誰手的概念。對於前者「權為民而謀」而言,權若在民手的話,不用說權就必定為民而謀的啦,即使人民大多認為權為大自然而謀便足夠時,也不會有問題呢!所以前者的說法只有權不在民手時,才需要聲明是為民而謀呢!後者則蘊含了「政府應該確保權力經常在民手」,以免出現政府架空人民權力,於是不按最多數人的意願行事的問題,所以後者的更深層含義其實是「要確保權經常在民手」。一當民主的關鍵含義在於權力誰屬這一層時,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權在民手」更為重要,乃因為只有權在民手,才可以確保政府經常按照最多數人的意願行事;並必定認為若權在政府手,有朝一日政府的權不再為民而謀時,人民是拿政府沒辦法的。

 

探討至此,我們便可以理出,「政治權力在民手」才是大眾使用民主一詞時的關鍵含義,接著就是怎知政治權力在民手?那就視乎是否具有有效的政治制度將「權在民手」加以體現,與及是否「政府經常(又不至於必定)按照最多數人的,可加以科學方法量度的意願行事」,並且有什麼制度確保政府不得不如此運作。表面看來,詞義跟其執行方法並無關聯,其實不然。若然我們總無法找到確保政府如此運作的方案,便唯有另闢定義途徑。此外,近世民主政制的發展,卻都是理論先行,先有十七世紀中葉約翰洛克和霍布斯的社會契約論(經常被時評名咀將「社會默契」惡意扭曲成就是「社會契約」,契約就必定是雙方商議,及可決定接受與否的前題下所定者才算契約。若只是政府單方推出,民眾受落的情况,就只應稱作「社會默契」。),然後改革者按其理論首先在英國建立君主立憲政府,及後在美國建立依憲法運行的民選政府,確當的民主制度憲法就即是一套由國人共同訂立的社會契約;其後又先有孟德斯鳩的法意,然後各民主國家引入三權分立制度;及後又再有穆爾所著的「多數人的獨裁」,指出小數服從多數會出現什麼問題,然後有民主制度需要引入基本人權作為民主制度的完善,至此政論學者函認為穆爾砌上了民主理論大厦的最後一塊磚瓦。即是之故,大眾所持有的民主關鍵含義,跟學術建制內所講論的未必相同,而建制之內更之派系林立,何者才是民主的關鍵含義,要視學派而定。這還不止,不同「非有效民選」業界(即政府或統治者)對民主一詞更之各有偉論,他們比較多認為「權為民而謀」才是民主的關鍵含義。

 

這裡旨不在探討何謂民主,而在示範何謂一詞的關鍵、必要附屬和非必要附屬含義,與及它們跟普遍使用規則的關係。當我們在某些論見之中遇到某詞,首先要意識到,我對該詞的關鍵含義,所認識的跟論見中所蘊涵的是否相同?如何可以了解到講論中某詞的含義跟我的理解有何關係?例如集權國官方所言民主,所指的是「權為民而謀」,所蘊含了的含義是「權在政府手」,跟我的理解有無出入,有何出入?於是可以免郤對講論的錯誤解讀,並且可以徑直進至講論的核心內容。

 

不同群體之間所理解的詞義差異,其所形成的傳意失效及其破解

大眾對民主一詞的接觸,大多來自新聞傳媒。而新聞傳媒則絕少會在媒體內解釋何謂民主,大眾的理解多來自指稱,這些那些是民主國家,這些那些是民主制度,這些那些是民主選舉,人們不自覺地從中進行歸納,不自覺地找出共同點和共通相關關係,得到一些概略認識。正由於這麽一個認識機制,集權國內的大眾跟有效民選國內的,又會大有出入。集權國內的當權者往往將他們認為當如何定義的一套透過媒體和學校灌輸給大眾,假如人們認識不到此種分岐,就會出現傳意障礙甚至失效問題。

 

解決辦法就是找出這個詞的關鍵含義,然後以最簡明的關鍵含義陳述當作詞語來使用。有效民選國度中人在有需要時可以「人人政治權力均等」或「政權在民手」代替「民主」一詞,另集權國業界中人則可以在講「民主」一詞時轉為講「權為民而謀」,那就可以省卻不少時間和唇舌,馬上落到應該政權在民手還是只需要權為民而謀,還是兩者皆是、兩者皆非,還是什麼其他的議論上。

 

乜乜式物物的約定俗成

至於在用詞上加上了形容的複合詞,又當如何理解?例如珍珠奶茶,港式茶餐廳,……之類。其實原則都是準確傳意問題,語言主要就是要拿來傳給第三者知悉,不光光是拿來自言自語,自說自話,傳給第三者就有準確與否問題,不能誤傳;要不誤傳,就必得遵守約定俗成規則才成。根據這個原則,加上了形容詞後的複詞,仍然必須符合原來的詞義,珍珠奶茶仍然必須符合奶茶的定義,有奶有茶,除非另有指示。港式茶餐廳就必定要有西式茶啡等飲品喝及有餐用才成,否則的話,沒中西餐吃的只可以叫做港式冰室或冰室,沒有西式茶啡等飲品喝的餐廳只可以叫作飯店,而不是港式茶餐廳。

 

概括起來,當我們說乜乜式物物,那物物的關鍵意義並不可以改變至跟約定俗成的有所差異,附屬含義才可以。因為聽者都不自覺地按照大眾使用規則去理解「物物」的意義,不如此便會導致傳意出錯。至於乜乜,那就要看乜乜式物物是否一個通行的用詞,是的話則整個「乜乜式物物」都要遵守大眾使用規則,「港式茶餐廳」就是個好例子,否則的話,創詞者可具備較大的界定自由,例如陳式太極,怎樣算是陳式,全由陳某人決定,只要那套功夫符合太極的關鍵含義便成。但若已有一套陳式太極於業界之中得到普遍認識的話,這名稱便有誤導之嫌,這時陳某人應該將名稱改為陳某式太極,才符合約定俗成規則。唯是上述的創詞自由仍然只限於乜乜的意義,物物的意義則仍然要服從大眾使用規則。

 

常犯的詞義錯解

常犯的詞義錯解之一:憑組詞單字理解詞義

 

普遍人都天天不自覺地運用大眾使用規則,卻又意識不到,此所以香港人久不久會為某所食肆是否茶餐廳爭論起來。一當論及某詞的意義時,中國人在思考詞義的情況之下總誤以為就是視乎組詞的單字意義而定,有茶喝有飯食就是茶餐廳!誰不知香港人只叫有西式茶啡等飲品喝的或兼有中茶喝的為茶餐廳,主要還要看是否有西式茶啡等飲品,否則只有中茶喝又有飯吃的只叫飯店或茶樓、茶居,而不是茶餐廳。一詞的意義也只可以是中國人所說的約定俗成,也大致上即這裡所言的遵從大眾使用規則,正由於詞語此一符號,其所代表的意義可以非常複雜,往往不可以在組成詞語的單字上反映出來,而只可以依靠使用者都是怎樣理解其意義而定。所以,當港式飲食傳播到其他區域,有時候會以乜乜港式茶餐廳作為該食肆的名稱,乃因為該地區往往並無茶餐廳這名稱,即當地人並無對「茶餐廳」此一詞語的約定俗成理解,於是會憑組詞單字作準,總之有茶喝有飯食就是茶餐廳,東主為免有此錯誤理解,於是在茶餐廳一詞前面加上港式,原因正在這裡。

 

常犯的詞義錯解之二:以字面義理解

 

港式茶餐廳當中一個非必要附屬含義,就是內有波蘿包,雞尾包等西式麵包供應。之所以稱為非必要附屬含義,乃因為有或沒有波蘿包、雞尾包等供應,都不會有顧客認為該間乜乜茶餐廳的名稱有問題。倒是間中有些少好奇的顧客會奇怪何以波蘿包沒有波蘿,雞尾包又沒有雞尾,而且二者也看不似波蘿和雞尾呢。其實這兩款包在命名上都沒有問題,可能只因為這兩款包在剛面世時發生了一些小插曲之類,令到售賣者叫了它們做波蘿包,雞尾包,後來其他茶餐廳都照樣以相同名稱供應,漸漸便成為香港市民約定俗成的麵包名稱。所以,一詞的含義實在可以跟該詞的表面含義完全無關。

 

詞義的常犯錯解三:  將詞語/語句的含義盡量延伸

 

港台地區人士,在介紹身邊同行人給別人認識時,不可以凡是男性的就稱身邊人是「我的男友」,是女性就稱「我的女友」,原來在港台地區,男友、女友都是指有戀人關係的,否則應該稱「朋友」,不如此便會引來誤會。

 

每當有人提及社群或族群性格,亦必有些少提出並無這回事的人。例如我們說中國人都是死要面子,這些反對者必定舉些中國人不用面子的例子,又再舉些外國人也講面子的案例出來,多數人當然對之不以為然,卻又提不出確鑿的道理出來加以反駁。然而從他們所舉的反對例子,可知他們意指並非所有中國人都愛面子,亦並非所有外國人都不重視面子,所以任一證供都足以推翻中國人愛面子這民族性格的說法。在他們心目中,「中國人死要面子」是指所有中國人都愛面子,甚至可能兼指所有非中國人都不重視面子。他們之所以有此錯誤理解,其實在於他們的下意識歸納能力不太好,沒有從眾多個別人所訴說群體性格之中歸納出意義域出來所至。其實當有人談到某一群體的某些性格之時,首先所指都是跟其他群體對照和比較的,其次就是在比較之下具有非常明顯差異的,但卻不一定是指該群體所有人都具有某些性格。「中國人死要面子」並不是所有中國人都死要面子才成立,而是在對照其他非中國人群體之下,中國人是「非常明顯」地較多死要面子的便告成立。掌握不到這道理的,往往只憑詞面含義作出窮盡推拷,卻不理會詞語只是代表符號,詞義必須約定俗成,不可能由詞語符號本身便足以包括其內的意義。

 

刻意的詞義錯解:  詭辯

 

除了玩弄定義,詭辯者最經常玩弄的,就是利用大多數人的不經意,沒有意識到他即使天天運用著詞義的普遍使用規則,卻察覺不到有此一規則的存在,尤其是與他人出現詞義分岐時,卻怎也不懂得指出對手的詞義不符普遍使用規則,亦即不符中國傳統所言的約定俗成。

 

不符合約定俗成,很多時是以看似符合的方式呈現,當中一個招式,就是只符合一詞的必要附屬含義,而非關鍵含義。例如一位二世祖要求父親出資讓他經營一所茶餐廳,但他費霍無度,最後只夠經費開一間小食店,飲品只有罐裝奶茶咖啡汽水,於是硬著頭皮叫小食店做某某茶餐廳。父親當然要加以追咎,二世祖申辯:「餐廳有大有小呢,我原意就是這個規模,用簡單一些的食材,容易經營些嘛!」老父可能因此覺得是當時沒有仔細定出準則要求,例如一定要有即調西茶、碟頭飯和家常小菜供應等等,是自己也有疏忽所致,而不知道「茶餐廳」的關鍵含義之內已經包含了這些食品飲品的供應,「有食品飲品供應」只是符合「茶餐廳」的字面義和必要附屬含義,而只符合一詞的字面義及或必要附屬含義而不符合關鍵含義卻仍然以該詞稱之,是為之玩弄詞義的詭辯。

 

不同類詞的涵蓋和從屬:

茶餐廳、茶摟、酒家、餐館、冰室……等都是類別普通名詞,或稱類詞,但又全部可以「食肆」稱之。從詞義分析上,何以各類飲食場所都可以食肆稱之?原來上述各詞都各有多項的必要附屬含義,當中有部分為各詞所共有:「有熟食和飲品供應,及有座位讓顧客坐下來飲食。」而食肆的關鍵詞義正好就是此共通詞義,於是「食肆」就成為上述各詞的共同稱謂,又即食肆就是上述各詞的統稱,又即是涵蓋上述各類詞的一個更大的類別名稱。酒家是食肆,冰室是食肆,即如白馬是馬一樣。但涼茶舖不是食肆,乃因為「有熟食供應」並非涼茶舖的必要附屬詞義,而只是非必要的。蓋括起來,若有一組類詞,具有共通的必要附屬詞義,若又另有一詞的關鍵詞義為上述一組類詞的共通必要附屬詞義的話,這一詞也就是該組類詞的統稱,也即是涵蓋該組類詞的一個更大的類別名稱。

 

白馬非馬的語理問題

 

數不完的論爭當中有不少只源於人們並不知悉一詞或一語的含義在於約定俗成,或稱遵守普遍使用規則。戰國時代的公孫龍顯然是一位不明此理之人,於是開啓了為時二千多年的論爭:白馬非馬。同意白馬非馬的,即否定白馬是馬,亦即否定白馬等同馬,那當然不等同,馬包括了黑馬、黄馬、白馬,而白馬不包括黑馬、黃馬……,怎會等同。而不同意白馬非馬的,則認為白馬也是馬的一種,怎會不是?兩種說法都各有道理,所以論爭一直維持至近代,中國人也學懂了語理分析為止。

 

使用語理分析,問題便自動化解。首先要明白的,就是「馬」是個類詞,亦即集合名稱,而集合則可以由多個子集合組成,白馬是其中一個子集合,其他的子集合還包括黑馬、黄馬、棕馬等,但不包括班馬。班馬之不包括在內,在於生物學界自有一套分類方式,後來漸漸令到公眾也予以採納,總之白馬就是馬的一個子集合,或馬的其中一個分類。其次要明白的,就是當中國人說「甲是乙」時,大眾所認定了的含義,若乙不是類詞的話,甲是乙當理解為甲等同乙,例如陳大文是文文之類。之不過,若乙是類詞的話,「甲是乙」就當理解為甲是乙的其中一個分類或元素,例如陳大文是學生之類。只要我們明白了「甲是乙」的約定俗成含義,就知道白馬是馬,並非「白馬非馬」,因為馬是個類詞。

 

何謂理性?

(學界和大眾使用之間的岐異必須解決的問題)

 

 

「理性分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不偏不倚的價值探求和取捨是為價值理性,另工具理性必須服務價值理性,否則仍然是非理性。」

 

美國於2O11年爆發的佔領華爾街社會運動,不少參與者及或評論者將「1%美國人掌控著99%美國財富」的現象歸咎於社會過於講究理性,缺乏感性思維有以致之云云。不過,一當人們著手進行理性探討,也即是探求真相是否如此的時候,首先,1%美國人掌控著99%美國財富,若然是真相,就是一個非理性的現實,而提出必須將此現實改變的想法,恐怕普遍人都認同這是個理性之舉。或許有人會認為:「如此財富分配才實現得到美國那強勁的國民生產總值,所以是理性的結果。」就假定這指控是真的吧,那也不過屬於對「工具理性」的指控,但千萬要認識到,若要合乎理性,工具理性必須作價值理性的僕人,否則就是非理性。現在大多數美國人都認為這個財富分配甚不合理,反映普遍人在價值判斷上並不認同,亦即這個工具理性並不服務大眾的價值,又可說大眾的價值理性並無問題,問題只在於前述的工具理性並不服務價值理性這一點上。根據學界定義,價值的探求及或接納是理性的過程,雖然過程之中涉及感受上的判斷,但卻不能不涉及推理問題,例如有人可以感受到巨富才可以負擔得起火星探險旅遊,反而將財富均分,會變成無人夠錢財去火星,所以不如讓能幹的成超級巨富,讓必須要非常巨額金錢才能做的事情,人類也可以做到,即使只有一極少撮人才負擔得來,也是值得,例如火星探險旅遊,除非要最底層窮得家徒四壁,才又當別論。這套價值也有一定道理,除非我們能夠提出理據,嚴重貪富不均有什麼禍害,可以嚴重至人們寧可放棄讓一少撮人做得到必須要極為巨額的金錢才可以做到的事情。但這理據的提出,就必須要動用邏輯推理,此所以價值上不偏不倚的探求也屬理性。此外,工具理性若不服務價值理性,價值理性就會變成多餘,因為價值不會自動實現,必須借助方法、工具;工具理性乃為服務價值理性而存在,不如此就仍然是非理性。(有關論述的表表者乃社會學及哲學家偉伯,可參閱偉伯等人著經濟與社會,柏克萊加大版,399-400頁。)由此可知,學界視不偏不倚的價值探求和定位為理性的思行為,另工具理性必須服務價值理性,否則仍然是非理性。而理性一詞之難於充分掌握,一者在於非功用價值主要藉感受直觀而得,並不全然訴之於推理。二者在於理性分工具和價值兩個範疇,未曾小心探究理性一詞意義的,每易於視二者為互不相干,而不識方法、工具、手段等若不服務於理性價值,即使它們本身有多麼完善,都仍然是非理性。

 

那麽大眾對理性一詞的理解又如何?大眾都是易於犯上上述一者的謬誤,都會視僅僅工具上有理性就為之理性,而不識它必須服務於理性的價值才是。例如希持拉之指揮納粹德軍於一九三九年入侵波蘭就是一個經典例子,他算準了戰力遠在波蘭之上,而且歐美列強也會予以容忍,於是骨碌一聲便將波蘭吞掉,工具理性能力可算優異,可惜因為價值目標非理性,結果仍然是徹底的非理性。

 

不過,大眾在使用上則多數在適當場合不會犯上上述後者的謬誤,將價值視為感性,而非理性。當普遍人談到「理性」一詞,其意義域並不限於邏輯和語理,沒有人會認為損人利己是理性,尤其是損公義以利己,反之,富人拿錢去濟貧,善心人工餘去當義工,則人人都視之為理性,除非富人將全數身家都捐出去,窮人工也不幹的投身去當義工,才會惹來非議,認為那是非理性之舉。由上面實例可知,理性的核心故然是邏輯語理,它亦涵蓋價值的選取,亦正因為它涵蓋了價值選取,人們也不禁要問,怎才算作理性的價值選取?歸納普遍人的所有使用場合,即如剛才所枚舉一二的,在道德或價值等判斷上言,就是不盲搬建制、權威、宗教、聖人或眾人等論見,而只按可靠知識,道理及或個人不偏不倚地感受、思考、探求而得者,就為之理性的價值選取,箇中並無明確的方法可以依循,也即是德國社會科學思想家韋伯所言的價值理性。如此的理性探求,過程不一定訴諸邏輯語理,正因為價值的取捨,多的是感受問題,你將空餘時間都拿來多賺點錢,還是拿來擴濶對自然界的視野,若非工具需要,就要視乎你對自然界是否有所感而定,這感可以是美感的感,及或感情的感,美感就是大自然的視聽氛圍等投現於我們心靈世界內的意覺(見第一卷第三章覺與心靈世界)滿足,情感就是這視聽氛圍等撩起我們底心靈對之投現出來的感情和戀著(見第一卷第三章)滿足。因為其所帶來的滿足感而選取後者,就是理性的決擇,而非有錢不賺的非理性。

 

部分佔領華爾街人士對於美國人「只顧理性不顧感性」的指控,除了不知曉有價值理性這一點之外,也犯上了將「不」服務價值理性的工具理性視為就是理性,也正由於這個謬誤,他們會抛出一些純感性的解決主張:「我們不可以再容忍1%的人的貪婪和腐敗」,「建立一個美好的社會,並不需要華爾街,也不需要政治家。」,「要求奧巴馬政府組建總統委員會,以之防阻各方金錢對國會議員的影響。」此外也有提及「改由公民大會決定政府政策(但沒有提及如何可以在三億人口的國度內付之實行)」。除了夠感性煽情之外,恐怕即使大部分美國人的情都給煽了起來,結果什麼事情都仍然不會發生。狡獪的華爾街大鱷不久之後也看通了這一點,不再以武力驅散來刺激抗爭者,任由他們佔街,讓時間令他們的激情冷卻下來,直到看準了他們的熱度已夠低之時,才幾乎不費吹灰之力便把場一舉清了,兼且亦回復了一個依然故我的美國。

 

假若抗爭者肯下些苦功,以理性深入探討方式先找尋成因,當可以找出:自從約翰洛克提出了社會契約,及後再由法國盧梭著社會契約論將之進一步完善,法國孟德斯鳩提出三權分立將體制更上層樓,美國按之所創生的民選政府於是可以成功運行了二百多年,但憑推論也可以想見,當初開創出代議民主的理論家和實行家,只可以預先想象其落實過程跟社會現況和人的思行為文化怎樣發酵互動,當中定有不少始料不及的錯漏,必須要後來的接棒者加以修正和完善;並不可能一開首的體制構築,便足以將宗旨充分體現,並且直到永遠。衍生出佔領華爾街運動的社會問題,正好是上述政治理論和實踐過程必然出現的落差及或一些始料不及的現象所產生,光光總統選舉無經費上限亦無候選人均等電視曝光規定這一點,已經足夠保證美國總統是由華爾街大鱷點選產生。但若民眾的「理性」能力不足,無法透視得到這社會和歷史的機理脈絡,甚至連美國政治制度跟1%美國人可以掌控著99%美國財富的關係何在也不知曉,則即使美國民眾再加大力度爭取改變,結果也只會迎來更加深重的問題。

 

定義好詞義和定義無窮後徹的兩難

法國伏爾泰名言:「跟我探討問題,請先定義好用詞。」對的,否則很容易會出現開頭談到的兩母子無謂爭拗。不過,遇到刻意耍詭辯的,則任你怎定義也沒有用。詭辯術當中一招,就是玩定義,將你尚未定義好的用詞用語刻意扭曲理解。那末,小心一些,每個用詞用語都定義好不就成了?原來就是不成。原因是,每個用詞用語的定義陳述都必定涉及一堆尚未定義的用詞用語,若要所有用詞用語都一一定義好,則定義陳述內的也同樣需要定義好,結果會造成定義的無窮後徹,所以並不可行。唯一可行的,就是在定義陳述內盡量簡明,盡量使用大眾非常明顯,不會有含混的用詞和用語,以避開定義陳述內的用詞用語又要進一步加以定義的問題。

 

另外就是,看準關鍵及或大眾容易含混的用詞用語,才加以定義,以此免除定義無窮後徹的問題。寫議論文章的話,所要考慮的,還有修辭和行文的要求,會更進一步限制了應對那些用詞用語加以定義,和怎樣定義的考量。

 

語言不能宣講的問題

語理分析真是一項上佳的求真工具,千年論爭馬上便解決了。羅素和維根斯坦兩師徒都應給記上一個大功。但令人遺憾的卻是,非常多語理分析學者及發燒友,總有意無意將邏輯語理當作全部的求真工具,部分學者及發燒友更之語理分析上腦,認定世界並無多於語言,恐怕乃基於其師傅維更斯坦的名言:「語言無法宣講的,都應要對之保持沉默。」問題世界並非語言,「世界遠遠多於語言,語言只是拿來描述世界的符號。」這陳述所訴諸的無非是每一人的可重覆公有經驗(見方法論五「事實、現象、經驗與必真陳述」一節)。人的心靈世界由知、感、思、情、意五覺組成(見第一卷思維分析第三章),除思覺主要(並非全部)由語言組成之外,其餘四思覺都非語言,談及它們時都必先將之加以語言詮釋才成。尤其是意覺,有些人領略得到偉大音樂的意境,有些人經驗得到神的啓示,諸如此類,都不是語言所可以宣講的,但若人人都聽從維根斯坦的意旨,則又可能導致再無人創作偉大的音樂,起碼都不能夠寫音樂導賞,更之必然不會再有偉大的宗教,是否不如大家忍受一下永遠騷不著癢處的形容描述,付出的代價反而要少得多?

 

「意」無法由語言所「傳」的問題,可以清楚先行說明交代,由於所談真相離言絕慮,語言只是指引,讓聽者據之進行摸索,參悟。一如金剛經中引佛陀所言:「爾等比優,知我說法,如佛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宇宙終極真相,離言絕慮,完全超驗,非語言所能描述,以本論概念用詞,就是「述相」描述不出「真相」(見第一卷第六章)。佛陀即是說,今日所說之法,只在於提供指示,及後便要連這些說法都一併棄掉,才有可能掌握得到終極真相。老子亦於道德經中開宗明義:「道可道,非常道。」意即能夠以語言宣講的,就一定不是宇宙的終極真相。以類此方式在開始宣講語言無法表達的意念前開宗明義,先此聲明,則意雖不一定傳得了,卻不虞會錯將述相(見第一卷第六章)當作真相。

 

唯語理分析論者又會反駁,這些講論豈不都是「空廢的言詞」?查實不然!「道可道,非常道。」絕不空廢,它不過是極之概畧,模糊,絕非精準的陳述。但極之概畧模糊的視力仍舊比啥都看不見好,起碼不虞撞牆。道德經開首這句話,起碼提點了人不要將已知世界當作客觀實在世界的全部,本論整全求真會認為這是個未經推拷而得的結論,只能歸類為信念情述,但即使只是個直觀而得的信念,其提點已對探求宇宙、存在的終極真相上有一些指引作用,所以並不空廢。

 

這裡並未窮盡所有可能的語理問題,僅舉出關鍵的、有代表性的加以說明。從整全求真的層次視之,語理分析並非求真的關鍵工具,更加不是借語理分析便可以探求得到各樣事物的真相,它其實是一項重要的基礎工具,讓語言使用者可以避過一概因語理而生的求真問題和障礙。語理分析是一門已有長足發展的學問,除了約翰荷斯巴斯的分析哲學入門寶典之外,尚有不少其他供有興趣者進階修業用的著作。

整全求真方法之一: 自我反省

整全求真方法二: 切勿無視求真,或無視求真必須探究方法
整全求真方法三: 善養吾求真的浩然之氣(整全之所在)
整全求真方法四: 弄清楚詞義和語理
整全求真方法論五: 事實和現象乃歸納科學和推理的終審庭
整全求真方法論六: 按真確機率將不同陳述分類、排序及其應用
整全求真方法論七: 以原理思維收納抄貼思維
整全求真方法論八: 棄絕表象,以多遣多向替代單遣單向思維
整全求真方法論九: 解釋模型和陰謀論